计永禄原是北京市华商出租汽车公司经理。一九九五年,该公司以替司机购车为由,要求司机集资。由于购车未获批准,司机要求退款。但是,该公司已将部分购车款用于他处。二十二名司机向法院提起诉讼。一九九六年法院一审判决公司返还司机购车款一百七十一万八千元及利息。判决生效后,法院曾两次对计永禄采取拘留的强制措施。然而计永禄却于一九九七年将被查封车辆的经营权转让他人,并私自携走十四万元。法院以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判处计永禄有期徒刑一年零六个月。
(《北京晨报》二○○一·四·十)
[值班总编推荐] 从家政到航空,“劳务”二字变了
[值班总编推荐] 《习近平关于中国式现代化论述摘 ...
[值班总编推荐] 履约三十年,我国防沙治沙成就瞩目
张烈鹏:写活旅行的三重境界
有人说,旅行有三重境界:观天地,遇众生,见自己。窃深以为然。捧读许道连书稿,对此更是深信不疑。这部作品最突出的特点,就是运用现实主义创作手法,浓墨重彩地写活了旅行的三重境界。【详细】
艺术箴言|新国漫时代:市场、技术与文化的三重奏
【详细】
在时代语境中推进文化的实践转化
促进实体经济和数字经济深度融合
手机光明网
光明网版权所有
光明日报社概况 | 关于光明网 | 报网动态 | 联系我们 | 法律声明 | 光明网邮箱 | 网站地图